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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09:06 来源:宣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党政办联系(地址:宣酒大道66号,电话:0563-2060559,邮编:242000)。

一、2025年工作总体情况

  2025年,我委认真按照市里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宣城开发区工作实际,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改善发展环境、推行阳光政务、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在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信息公开板块,主动公开发布信息40条,获得了92797次点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管委会收到群众网络依申请公开22,20件依申请公开在时效内按照规范形式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了申请人,2件依申请公开正在调查处理中(时效内)。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重新修订《宣城经开区管委会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网站相关栏目和目录设置,定期对非涉密但未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清理,并对研判后能够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单位依托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和“宣城经开区”微信公众号,大力、主动、积极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经开区相关经济政策、重大新闻、服务事项等民众关心内容。2025年度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访问量为610941次,“宣城经开区”微信公众号发布1294条各类信息,共获得8878人关注,有效的保障了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大考核力度,强化日常监督,通过自查测评等多种方式,将政务公开纳入管委会考核体系。

充分发挥社会评议功能,政府网站所有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评议作用,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确保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进行严肃责任追究。2025年未发生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单位政务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内容不够精准全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针对性和可读性不强,与企业、群众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二是公开渠道协同不足,线上平台更新不够及时,部分栏目内容滞后,线上线下联动机制不够顺畅,信息获取便捷度有待提升。三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监督考核和日常管理不够严格,公开质效有待提高。

    2026年,我单位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改进。进一步优化公开目录,聚焦重点领域细化公开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强解读实效;加强平台建设与运维管理,健全常态化更新机制,提升信息发布及时性和便捷度;强化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