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486288525Y/202302-00015 | 组配分类: | 上级文件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清单的决定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2-22 |
索引号: | 11341700486288525Y/202302-00015 |
组配分类: | 上级文件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清单的决定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2-22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联动创新区建设有关要求,省政府决定动态调整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特别清单,在自贸试验区及联动创新区实施260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包括权力事项145项、公共服务事项43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便利化改革事项34项、内部审批事项4项、事中事后监管事项34项。其中,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联动创新区实施190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自贸试验区实施区域按照《总体方案》确定的范围执行,联动创新区实施区域按照我省核定的范围执行。
一、统筹做好事项移交工作。省有关部门是自贸试验区特别清单事项移交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事项移交工作方案,公开事项移交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主动与自贸试验区和联动创新区(以下统称片区)对接,指导帮助片区承接赋权事项。要进一步明确片区环境容量等相关指标,完善事项办理技术规范,积极运用提供审批专用号章、加盖审批章的空白格式文本等方式,为片区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新增赋权事项及联动创新区承接事项,涉及使用国家垂直信息系统或需要与国家部委进行业务对接的,要积极做好协调衔接;新增委托事项,要依法签订书面委托协议。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省有关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与片区完成事项移交工作。移交工作完成前,相关事项仍由原实施部门办理。
二、积极稳妥承接赋权事项。各片区所在市人民政府是自贸试验区特别清单事项承接实施的责任主体,要督促市相关部门和片区主动与省有关部门对接,加强咨询沟通,全面做好承接工作。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时在政务服务平台认领相关事项,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联动创新区要借鉴自贸试验区相关经验做法,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合法的承接实施主体,统筹调配人员力量,严格依法规范办事,推进赋权事项高效运行。
三、协调推进清单落地生效。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现场观摩、跟班学习、“传帮带”等形式,帮助片区熟悉事项办理流程、审批标准等;对专业性强的事项,要向片区开放评审专家库,支持专用设备共享,提高片区承接能力和办理效率。省自贸办要牵头建立联络员制度和常态化的沟通协商机制,推动省有关部门与各片区无缝衔接、高效沟通,确保赋权事项移交承接及时到位。省数据资源局(省政务服务局)要根据片区需求及时调整系统端口和权限,根据特别清单协调省有关部门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等要素,提供精准规范的办事指南。在片区范围内,对清单事项办件量不做考核,对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指标不做拔高要求,片区可自主探索优化,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四、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省有关部门要加强特别清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定期对各片区承接实施工作开展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片区提高效率、优化服务、防控风险。片区所在市相关部门承接事中事后监管事项,要将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机构和人员,明确监管内容与方式、监管职责与边界,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化“互联网+监管”,开展“智慧监督”,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五、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参照《安徽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省委编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自贸试验区特别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国务院及省政府决定调整权力事项等,对特别清单进行即时动态调整。自贸试验区在260项事项范围内调整实施、联动创新区在190项事项范围内调整实施的,以市政府名义提出调整意见报省委编办,按即时动态调整程序办理。
本决定公布后,《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省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第一批)的决定》(皖政〔2021〕2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清单的决定》(皖政〔2021〕36号)即行废止。
附件: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清单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日
附件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清单
一、权力事项(145项)
序号 |
原实施部门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子 项 |
赋权形式 |
备 注 |
联动创新区承接实施 |
1 |
省发展改革委 |
行政许可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水利工程项目核准 |
下放 |
涉及跨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重大水利项目,以及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水库项目核准。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非中国铁路总公司为主出资的企业投资项目、地方城际铁路项目及其余新建(含增建)铁路项目核准 |
下放 |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
公路项目核准 |
下放 |
国家高速公路网和普通国道网项目、地方高速公路项目核准。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
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项目核准 |
下放 |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
集装箱专用码头项目核准 |
下放 |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
内河航运项目核准 |
下放 |
跨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通航建筑物项目核准。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
1 |
省发展改革委 |
行政许可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核准 |
下放 |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大型、中小型主题公园项目核准 |
下放 |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
旅游项目核准 |
下放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核准。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宣城、安庆 |
||||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外资新建项目或并购项目,有股比、高管要求等规定的3亿美元以下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下放 |
片区范围内企业直报省发展改革委。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
1 |
省发展改革委 |
行政许可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6吨/9座以下通用飞机和3吨以下直升机制造项目核准 |
下放 |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除新建运输机场项目外,新建通用机场项目、扩建军民合用机场(增建跑道除外)项目核准 |
下放 |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
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 |
下放 |
除国家规划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出资的项目外,其余独立铁路桥梁、隧道项目,跨长江、淮河的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
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核准 |
下放 |
|
亳州、阜阳、马鞍山 |
||||
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煤制烯烃、新建煤制对二甲苯(PX)项目核准 |
下放 |
|
亳州、阜阳、马鞍山 |
||||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 |
下放 |
跨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跨长江、淮河的项目核准。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
2 |
省发展改革委 |
行政许可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
下放 |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片区须确保完成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任务,并严格执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和“两高”项目缓批限批政策。 |
|
3 |
省发展改革委 |
行政许可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审核 |
|
委托 |
|
亳州、阜阳、马鞍山 |
4 |
省发展改革委 |
行政确认 |
价格认定、复核 |
|
下放 |
|
亳州、阜阳、马鞍山 |
5 |
省发展改革委 |
行政确认 |
内、外资项目(权限内)免税确认 |
|
下放 |
下放内资项目(权限内)免税确认(项目总投资额5000万人民币以下内资项目免税确认);鼓励类外资项目(权限内)免税确认由片区范围内企业直报省发展改革委。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6 |
省发展改革委 |
行政确认 |
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园区)认定 |
|
下放 |
每年组织开展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认定工作,分配片区一定申报名额,由片区直接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评审。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宣城、安庆 |
7 |
省发展改革委 |
其他权力 |
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 |
|
下放 |
省政府投资建设且运营的养老机构的床位、护理收费标准核定(关联事项价格成本监审一并下放),省级服务价格登记证核发,辖区内市级及以下河道船闸收费标准核定,辖区内国有产权交易收费标准核定。 |
亳州、阜阳、马鞍山(辖区内国有产权交易收费标准核定除外) |
8 |
省发展改革委 |
其他权力 |
上报国家的项目、计划、补助资金等事项建议 |
|
下放 |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9 |
省发展改革委 |
其他权力 |
创业投资企业备案 |
|
下放 |
片区直报省发展改革委。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10 |
省发展改革委 |
其他权力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
下放 |
汽车其他投资项目(除整车外)备案权限。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11 |
省发展改革委 |
其他权力 |
全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初审 |
|
下放 |
每3年以省政府名义开展全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活动,分配片区一定表彰名额,直接报送全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12 |
省教育厅 |
行政许可 |
中外、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合作办学项目审批 |
|
委托 |
片区审批后,将审批材料送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统一报教育部备案。 |
|
13 |
省教育厅 |
其他权力 |
受理教师申诉 |
|
下放 |
片区范围内厅属高校教师申诉。 |
|
14 |
省教育厅 |
行政奖励 |
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 |
|
下放 |
分配片区一定先进推荐名额,由片区直接报送省教育厅。 |
|
15 |
省科技厅 (省外国专家局) |
行政许可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
下放 |
科技部门牵头,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放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C类)”实行一窗受理。涉及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证件签发的,须同步下放市级公安部门相关权力事项。 |
|
16 |
省科技厅 (省外国专家局) |
行政确认 |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
|
下放 |
|
|
17 |
省科技厅 (省外国专家局) |
其他权力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
|
下放 |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安庆 |
18 |
省科技厅 (省外国专家局) |
其他权力 |
科技成果登记 |
|
下放 |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安庆 |
19 |
省科技厅 (省外国专家局) |
行政许可 |
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 |
|
下放 |
|
亳州、阜阳 |
20 |
省科技厅 (省外国专家局) |
行政奖励 |
安徽省黄山友谊奖评选 |
|
委托 |
赋予受理和初审权限。 |
|
21 |
省科技厅 (省外国专家局) |
行政确认 |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园区、企业等认定 |
省级重点实验室认定 |
委托 |
赋予受理和初审权限。 |
|
省级科普基地认定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
安徽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 |
|||||||
省级创新型企业认定 |
|||||||
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 |
|
||||||
22 |
省科技厅 (省外国专家局) |
行政确认 |
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认定 |
|
委托 |
赋予受理和初审权限。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23 |
省科技厅 (省外国专家局) |
其他权力 |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备案 |
|
委托 |
片区审核后报省科技厅备案。 |
|
24 |
省科技厅 (省外国专家局) |
其他权力 |
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 |
|
委托 |
赋予受理和初审权限。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25 |
省科技厅 (省外国专家局) |
其他权力 |
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登记备案 |
|
下放 |
赋予受理和初审权限。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26 |
省科技厅 (省外国专家局) |
其他权力 |
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 |
|
下放 |
|
|
27 |
省科技厅 (省外国专家局) |
其他权力 |
国家创新型企业试点推荐 |
|
委托 |
赋予受理和初审权限。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28 |
省科技厅 (省外国专家局) |
其他权力 |
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推荐 |
|
委托 |
赋予受理和初审权限。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安庆 |
29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行政确认 |
内外资技术改造项目免税确认 |
|
下放 |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安庆 |
30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行政确认 |
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 |
|
委托 |
片区组织申报、初审并征求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意见后,推荐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31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行政确认 |
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 |
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 |
委托 |
片区组织申报、项目初审并推荐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安庆 |
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
安徽省首版次软件评定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安庆 |
||||||
32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其他权力 |
省级权限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 |
|
下放 |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33 |
省司法厅 |
行政许可 |
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
|
委托 |
|
|
34 |
省司法厅 |
行政许可 |
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 |
|
委托 |
|
|
35 |
省财政厅 |
其他权力 |
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备案 |
|
下放 |
片区所在设区的市财政部门实施。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36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行政许可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
下放 |
C类人员许可。科技部门牵头,实行一窗受理。 |
|
37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其他权力 |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设站申报及博士后人员进出站审核 |
|
委托 |
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评审,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设站初审转报。片区按设立条件进行申报评审,结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38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其他权力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资格审核 |
|
下放 |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39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行政奖励 |
全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 |
|
下放 |
片区评审推荐,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评定。 |
|
40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行政确认 |
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及其工作成果评鉴 |
|
下放 |
片区评审推荐,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评定。 |
|
41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其他权力 |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选拔评审 |
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评审 |
下放 |
片区初审推荐,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评审。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宣城、安庆 |
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评审 |
|||||||
安徽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发放 |
|||||||
42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其他权力 |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评审 |
|
下放 |
片区初审推荐,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评审。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宣城、安庆 |
43 |
省自然资源厅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
下放 |
自贸试验区实施省级审批(核准、备案)项目(不含自然资源部下放省自然资源厅的审批项目);联动创新区由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实施,不含跨市及自然资源部下放省自然资源厅的审批项目。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44 |
省自然资源厅 |
其他权力 |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案 |
|
下放 |
|
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45 |
省生态环境厅 |
行政许可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下放 |
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明确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46 |
省生态环境厅 |
行政许可 |
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下放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
47 |
省生态环境厅 |
行政许可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
|
下放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入河排污口。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安庆 |
48 |
省生态环境厅 |
行政许可 |
辐射安全许可 |
|
委托 |
除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外。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49 |
省生态环境厅 |
行政许可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
委托 |
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片区所在设区的市生态环境部门实施。 |
亳州、阜阳、、安庆 |
50 |
省生态环境厅 |
行政许可 |
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 |
|
委托 |
收集、贮存、利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片区所在设区的市生态环境部门实施。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51 |
省生态环境厅 |
行政许可 |
危险废物跨省级行政区域转移审批 |
|
委托 |
片区所在设区的市生态环境部门实施。 |
亳州、阜阳 |
52 |
省生态环境厅 |
行政许可 |
一般固体废物跨省级行政区域贮存、处置审批 |
|
委托 |
片区所在设区的市生态环境部门实施。 |
亳州、阜阳 |
53 |
省生态环境厅 |
其他权力 |
国内转移放射性同位素备案 |
放射性同位素省外转移备案 |
委托 |
|
亳州、阜阳、马鞍山 |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完成后备案 |
|||||||
54 |
省生态环境厅 |
其他权力 |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 |
|
委托 |
片区所在设区的市生态环境部门实施。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55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行政许可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
|
下放 |
二级资质审批。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56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行政许可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
|
下放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的企业资质。 |
|
57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其他权力 |
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 |
|
下放 |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58 |
省交通运输厅 |
行政许可 |
从事大陆与台湾、内地与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 |
|
委托 |
从事内地与港澳间客船(含客滚船、客货船等)、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许可。 |
马鞍山 |
59 |
省交通运输厅 |
行政许可 |
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
下放 |
|
马鞍山 |
60 |
省交通运输厅 |
行政许可 |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 |
|
下放 |
|
阜阳、马鞍山 |
61 |
省交通运输厅 |
行政许可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
下放 |
限片区立项工程。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62 |
省交通运输厅 |
行政许可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
下放 |
限片区立项工程。 |
亳州、阜阳、马鞍山 |
63 |
省交通运输厅 |
行政许可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
|
下放 |
1000吨级及以上泊位非深水岸线许可。 |
亳州、阜阳、马鞍山 |
64 |
省交通运输厅 |
行政许可 |
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 |
|
委托 |
|
阜阳、马鞍山 |
65 |
省交通运输厅 |
行政许可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
下放 |
限片区立项工程。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66 |
省交通运输厅 |
行政许可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
下放 |
|
阜阳、马鞍山 |
67 |
省交通运输厅 |
行政许可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
下放 |
限片区立项工程。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68 |
省交通运输厅 |
行政许可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
下放 |
限片区立项工程。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69 |
省交通运输厅 |
行政许可 |
内河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 |
|
下放 |
|
亳州、阜阳、马鞍山 |
70 |
省交通运输厅 |
行政确认 |
省级权限范围内的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竣工质量鉴定 |
|
下放 |
限片区立项工程。 |
阜阳 |
71 |
省交通运输厅 |
行政确认 |
出具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
|
下放 |
限片区立项工程。 |
亳州、阜阳、马鞍山 |
72 |
省交通运输厅 |
其他权力 |
《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 |
|
委托 |
|
阜阳 |
73 |
省交通运输厅 |
其他权力 |
省级权限范围内航道保护范围的划定 |
|
下放 |
|
亳州、阜阳、马鞍山 |
74 |
省交通运输厅 |
其他权力 |
省级权限范围内公路、水运投资项目的立项及工可审查 |
|
下放 |
|
亳州、阜阳、马鞍山 |
75 |
省交通运输厅 |
其他权力 |
船舶交易服务机构备案 |
|
下放 |
|
亳州、阜阳 |
76 |
省交通运输厅 |
其他权力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企业备案 |
|
下放 |
|
亳州、阜阳、安庆 |
77 |
省农业农村厅 |
行政许可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
|
委托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 |
|
78 |
省农业农村厅 |
行政许可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
委托 |
|
|
79 |
省农业农村厅 |
行政许可 |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
|
委托 |
|
|
80 |
省农业农村厅 |
行政许可 |
肥料登记 |
|
委托 |
|
|
81 |
省农业农村厅 |
行政许可 |
农药生产许可 |
|
委托 |
|
|
82 |
省农业农村厅 |
行政许可 |
农药经营许可 |
|
委托 |
|
|
83 |
省农业农村厅 |
行政许可 |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
|
委托 |
省级审批核发范围内;海洋馆、水族馆等场馆开展水生野生动物驯养、展演等利用特许活动由省级审批。 |
|
84 |
省农业农村厅 |
行政许可 |
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
|
委托 |
省级审批核发范围内;海洋馆、水族馆等场馆开展水生野生动物驯养、展演等利用特许活动由省级审批。 |
|
85 |
省商务厅 |
行政许可 |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
|
委托 |
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实行备案管理,联动创新区实行审批管理。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86 |
省商务厅 |
行政许可 |
限制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 |
|
委托 |
合肥片区受理初审。 |
亳州、阜阳、安庆 |
87 |
省商务厅 |
其他权力 |
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审核转报 |
|
委托 |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88 |
省商务厅 |
其他权力 |
非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 |
|
委托 |
|
亳州、阜阳、、滁州、安庆 |
89 |
省商务厅 |
其他权力 |
从事拍卖业务企业年检 |
|
委托 |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90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行政许可 |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
|
委托 |
赋予受理、审查权。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91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行政许可 |
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 |
|
委托 |
赋予受理、审查权。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92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行政许可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
委托 |
赋予受理、审查权。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93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行政许可 |
文物商店设立审批 |
|
委托 |
赋予受理、审查权。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94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行政许可 |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
|
委托 |
赋予受理、审查权(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旅行社设立许可下放至自贸试验区实施)。 |
|
95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行政许可 |
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
|
委托 |
赋予受理、审查权。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96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行政确认 |
安徽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命名 |
|
下放 |
赋予受理、审查权。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97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行政确认 |
出境游名单审核 |
|
委托 |
赴台游团组除外。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98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其他权力 |
艺术考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办公地点变更备案 |
|
委托 |
赋予受理、审查权。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99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其他权力 |
动漫企业认定初审 |
|
委托 |
赋予受理、审查权。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100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其他权力 |
动漫企业年审 |
|
委托 |
赋予受理、审查权。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101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其他权力 |
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 |
|
委托 |
赋予受理、审查权。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102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行政许可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
下放 |
三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血液透析中心、消毒供应中心除外。涉及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市场监管局,按照皖发改社会〔2019〕205号文件执行。 |
亳州、阜阳、安庆(除三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外,原省级实施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103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行政许可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
下放 |
同省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权限。 |
亳州、阜阳、安庆(除三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外,原省级实施的政府举办二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与二级妇幼保健院、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血液透析中心、消毒供应中心执业登记) |
104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行政许可 |
医师执业注册 |
|
下放 |
同省级医疗、保健机构执业许可权限,省级预防机构。 |
亳州、阜阳、安庆 |
105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行政许可 |
护士执业注册 |
|
下放 |
非省属医疗机构的护士执业注册。 |
亳州、阜阳、安庆 |
106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行政许可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
委托 |
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 |
|
107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行政许可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
|
委托 |
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人员。 |
|
108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行政许可 |
职业病诊断执业医师资格认定 |
|
委托 |
|
亳州、阜阳、安庆 |
109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行政许可 |
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 |
|
委托 |
|
亳州、阜阳、安庆 |
110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行政许可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
下放 |
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 |
亳州、阜阳、安庆 |
111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行政许可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
下放 |
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 |
亳州、阜阳、安庆 |
112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行政许可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
下放 |
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 |
亳州、阜阳、安庆 |
113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行政许可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
|
委托 |
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外生产的其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
亳州、阜阳、安庆 |
114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行政许可 |
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审批 |
|
委托 |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中第一类产品中的用于医疗器械的高水平消毒器械、灭菌器械,生物指示物、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等产品的生产企业许可。 |
亳州、阜阳、安庆 |
115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行政许可 |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
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
委托 |
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实行备案管理,联动创新区实行审批管理。片区备案或审批后,及时将信息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
亳州、阜阳、安庆 |
116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行政许可 |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许可 |
|
委托 |
设区的市卫生健康部门实施。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117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其他权力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 |
|
委托 |
|
亳州、阜阳、安庆 |
118 |
省外办 (省港澳办) |
其他权力 |
APEC商务旅行卡初审 |
|
下放 |
片区范围内企业直报省外办。片区每年向省外办提供更新的外向型企业名录,协助省外办进行初审,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 |
|
119 |
省市场监管局 (省知识产权局) |
行政许可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
|
委托 |
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除外。片区所在设区的市市场监管部门实施。 |
|
120 |
省市场监管局 (省知识产权局) |
行政确认 |
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
|
下放 |
|
|
121 |
省市场监管局 (省知识产权局) |
行政裁决 |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
|
下放 |
辖区内冠以省级行政区划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
亳州、阜阳、马鞍山 |
122 |
省市场监管局 (省知识产权局) |
其他权力 |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初审 |
|
委托 |
形成现场检查报告后,随申报材料一并报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123 |
省市场监管局 (省知识产权局) |
其他权力 |
专利优先审查推荐 |
|
下放 |
片区根据分配名额审查推荐,名单报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安庆 |
124 |
省市场监管局 (省知识产权局) |
其他权力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 |
|
下放 |
|
阜阳、马鞍山 |
125 |
省林业局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
委托 |
限勘查、开采矿藏和各类建设工程领域,使用或者征收、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低于10公顷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低于35公顷的,其他林地面积低于70公顷。片区所在设区的市林业主管部门实施。 |
|
126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政府金融办) |
行政许可 |
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及跨省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
|
下放 |
赋予初审转报权(含融资担保公司分立或者合并审批、延长经营许可证期限审批、减少注册资本审批、解散审批、变更业务范围备案、跨设区的市变更营业地址备案、增加注册资本备案、变更名称备案、变更持股20%以上的股东备案,以及外省融资担保公司在皖设立分支机构审批、省内融资担保公司在本省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初审转报)。 |
|
127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政府金融办) |
行政许可 |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
|
下放 |
赋予初审转报权(含典当行经营设立审批、分支机构设立审批、法人变更审批、变更注册资本审批、股权变更审批、地址变更审批、分支机构地址变更审批、注销审批初审转报)。 |
|
128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政府金融办) |
其他权力 |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与变更备案(设立、变更、注销) |
|
下放 |
赋予初审转报权(含小额贷款公司核准筹建、变更主发起人股东备案、开业备案、取消经营资格备案、变更董事长总经理备案、变更注册资本备案、增加经营范围备案初审转报)。 |
|
129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政府金融办) |
其他权力 |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与变更备案(设立、变更、注销) |
|
下放 |
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名称,变更经营场所,变更董事、监事;小额贷款公司除主发起人或控股股东以外的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的股权变更且股权变更比例在20%以上的备案。 |
|
130 |
省侨办 |
行政许可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
委托 |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宣城、安庆 |
131 |
省能源局 (省煤炭工业办) |
行政许可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
下放 |
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能源)明确的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除外。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132 |
省能源局 (省煤炭工业办) |
其他权力 |
对申请中央政府投资补助、贴息和转贷的能源类投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投资计划)的建议 |
|
下放 |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133 |
省药监局 |
行政许可 |
医疗器械注册审批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
委托 |
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首次注册、延续注册、注册变更(登记事项、许可事项);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延续注册、注册变更(登记事项、许可事项)、注册证注销(含体外诊断试剂)。 片区受理后转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技术审评和现场核查,审评结果反馈至各片区,片区根据审评结果完成审批。 |
|
134 |
省药监局 |
行政许可 |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
|
委托 |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发、许可事项变更(增加生产范围或生产地址非文字性变更)、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生产地址文字性变更、减少生产范围)、许可证延续、许可证注销。 片区受理后转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进行审评及现场检查,片区根据审评及现场检查结果完成审批。 |
|
135 |
省药监局 |
行政许可 |
药品生产许可 |
|
委托 |
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药品生产企业变更生产范围和生产地址审批;药品生产企业变更生产范围(我省企业接受外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的情形)审批;我省持有人变更生产企业(包括变更受托生产企业、增加受托生产企业、持有人自行生产变更为委托生产等)审批;品种变更药品生产场地;药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药品生产企业企业负责人变更;药品生产企业企业名称变更;药品生产企业注册地址变更;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变更。 |
|
136 |
省药监局 |
行政许可 |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许可 |
|
委托 |
|
阜阳 |
137 |
省药监局 |
行政许可 |
化妆品生产许可 |
|
委托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延续、变更(需要技术审评或现场检查)、注销。 |
|
138 |
省药监局 |
行政许可 |
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 |
|
下放 |
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实行备案管理,联动创新区内实行审批管理。 |
阜阳 |
139 |
省药监局 |
其他权力 |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 |
|
委托 |
芜湖片区不承接。 |
|
140 |
省药监局 |
其他权力 |
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 |
|
委托 |
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备案变更、年度报告备案。 |
|
141 |
省药监局 |
其他权力 |
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召回 |
|
委托 |
责令召回(含暂停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或者存在其他缺陷的医疗器械;责令召回(含暂停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药品;责令召回(含暂停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存在质量缺陷或者其他问题,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妆品。 |
|
142 |
省税务局 |
其他权力 |
减免税备案 |
|
下放 |
省级管辖范围内。 |
|
143 |
省税务局 |
其他权力 |
减免税核准 |
|
下放 |
省级管辖范围内。 |
|
144 |
省新闻出版局 (省版权局) |
行政许可 |
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
委托 |
片区审批后,及时将《设立、变更申请表》一份送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备案。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 |
145 |
省新闻出版局 (省版权局) |
行政许可 |
出版物批发业务经营许可 |
|
委托 |
片区审批后,及时将《设立、变更申请表》一份送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备案。 |
亳州、阜阳、马鞍山 |
二、公共服务事项(43项)
序号 |
原实施部门 |
事项名称 |
赋权形式 |
备 注 |
联动创新区承接实施 |
1 |
省发展改革委 |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转报 |
下放 |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2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节能环保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 |
下放 |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安庆 |
3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 |
委托 |
片区组织申报、初审并征求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意见后,推荐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4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荐 |
委托 |
片区组织申报、初审并征求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意见后,推荐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5 |
省公安厅 |
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备案 |
下放 |
片区所在市、区公安机关办理。 |
亳州、阜阳、马鞍山 |
6 |
省司法厅 |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遗失、损毁补(换)发 |
委托 |
|
|
7 |
省司法厅 |
律师执业证书遗失、损毁补(换)发 |
委托 |
|
|
8 |
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 |
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办理 |
下放 |
片区按照“谁鉴定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
亳州、阜阳、宣城、安庆 |
9 |
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 |
遗失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 |
下放 |
片区按照“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办理资格证书补发。 |
亳州、阜阳、安庆 |
10 |
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 |
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换发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请 |
下放 |
片区按照“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办理资格证书换发。 |
亳州、阜阳、安庆 |
11 |
省自然资源厅 |
办理拟上市(挂牌)企业土地合法合规证明 |
下放 |
片区所在设区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涉及多个设区的市的,由省自然资源厅办理。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安庆 |
12 |
省生态环境厅 |
清洁生产技术研发与推广 |
下放 |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安庆 |
13 |
省生态环境厅 |
辐射安全许可证遗失补发 |
委托 |
片区范围内省级和市级核发的许可证遗失补发。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14 |
省交通运输厅 |
船舶过闸费优惠政策发布 |
下放 |
|
|
15 |
省交通运输厅 |
监理企业资质证书遗失补办 |
下放 |
|
阜阳、马鞍山 |
16 |
省农业农村厅 |
生猪产品进沪产销对接推荐 |
委托 |
|
|
17 |
省农业农村厅 |
供沪(京、辽)动物及其产品饲养、屠宰加工企业推荐 |
委托 |
|
|
18 |
省商务厅 |
组织农超对接、农产品产销衔接 |
下放 |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宣城、安庆 |
19 |
省商务厅 |
鼓励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国际展) |
下放 |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20 |
省商务厅 |
开发区内企业金融服务 |
下放 |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21 |
省商务厅 |
拍卖行业经营许可证换证 |
委托 |
自贸试验区不承接。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22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服务 |
下放 |
片区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服务。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宣城、安庆 |
23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艺术考级活动承办单位基本情况和合作协议备案 |
下放 |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24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艺术考级机构考级情况备案 |
下放 |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25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艺术考级机构考级结果备案 |
下放 |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26 |
省市场监管局 (省知识产权局) |
工业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服务 |
委托 |
蚌埠片区不承接。 |
阜阳、滁州、马鞍山 |
27 |
省市场监管局 (省知识产权局)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信息公布 |
下放 |
|
阜阳、滁州、马鞍山 |
28 |
省市场监管局 (省知识产权局) |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实转报 |
委托 |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29 |
省市场监管局 (省知识产权局)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和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
委托 |
|
阜阳、马鞍山 |
30 |
省市场监管局 (省知识产权局) |
专利技术推广服务 |
委托 |
|
亳州、滁州、阜阳 |
31 |
省新闻出版局 (省版权局)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换证 |
委托 |
|
亳州、阜阳、马鞍山 |
32 |
省新闻出版局 (省版权局) |
《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换证 |
下放 |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 |
33 |
省新闻出版局 (省版权局) |
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或者出版单位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的备案 |
下放 |
片区通过备案后,及时将备案文件复印一份送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 |
亳州、阜阳、马鞍山 |
34 |
省电影局 |
电影许可证丢失、污损补换发 |
下放 |
|
阜阳、马鞍山、安庆 |
35 |
省药监局 |
药品出口销售证明出具 |
委托 |
|
阜阳、滁州 |
36 |
省药监局 |
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出具 |
委托 |
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提供技术审查和评定及现场检查支持。 |
阜阳、滁州 |
37 |
省药监局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补办 |
委托 |
|
阜阳 |
38 |
省药监局 |
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 |
委托 |
|
阜阳、滁州 |
39 |
省药监局 |
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遗失补办 |
委托 |
芜湖片区不承接。 |
阜阳 |
40 |
省药监局 |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遗失补办 |
委托 |
|
阜阳 |
41 |
省药监局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补办(含体外诊断试剂) |
委托 |
|
阜阳 |
42 |
省药监局 |
药品生产许可证遗失补办 |
委托 |
|
阜阳 |
43 |
省药监局 |
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 |
下放 |
芜湖片区不承接。 |
|
三、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便利化改革事项(34项)
序号 |
原实施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对应权力事项 |
便利化措施 |
联动创新区承接实施 |
1 |
省发展改革委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评估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省发展改革委向自贸试验区提供投资项目及重要决策咨询专家库。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宣城、安庆 |
2 |
省发展改革委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省发展改革委公布项目申请报告示范文本提供业务指引。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宣城、安庆 |
3 |
省发展改革委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省发展改革委公布项目节能报告示范文本提供业务指引。 |
|
4 |
省自然资源厅 |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专题论证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位于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项目,在申请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时不需提供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5 |
省生态环境厅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转为规范事项,行政相对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相关材料,也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6 |
省生态环境厅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 |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片区可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决定是否开展技术评估。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7 |
省生态环境厅 |
辐射工作场所环境监测、个人剂量监测 |
辐射安全许可 |
省生态环境厅定期向自贸试验区提供我省开展辐射监测、个人剂量监测单位信息。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8 |
省生态环境厅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 |
设置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影响明显轻微的,经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可以不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只提交设置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影响的简要分析材料。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安庆 |
9 |
省交通运输厅 |
港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
省交通运输厅公布工可报告示范文本提供业务指引。 |
亳州、阜阳、马鞍山 |
10 |
省交通运输厅 |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 |
省级权限范围内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竣工质量鉴定 |
省交通运输厅在部门网站公布经办人联系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
阜阳 |
11 |
省交通运输厅 |
大型水运工程和高速公路项目验收质量鉴定检测 |
省级权限范围内公路、水运重点工程竣工质量鉴定 |
省交通运输厅在部门网站公布经办人联系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
阜阳 |
12 |
省交通运输厅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省交通运输厅公布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示范文本提供业务指引。 |
阜阳、马鞍山 |
13 |
省交通运输厅 |
省级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省交通运输厅在部门网站公布经办人联系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14 |
省交通运输厅 |
省级重点水运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咨询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省交通运输厅在部门网站公布经办人联系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15 |
省交通运输厅 |
省级重点水运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咨询 |
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省交通运输厅在部门网站公布经办人联系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16 |
省交通运输厅 |
省级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咨询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省交通运输厅在部门网站公布经办人联系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17 |
省商务厅 |
拍卖企业设立分公司财务审计 |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
自贸试验区范围内中介服务事项取消。联动创新区内中介服务转为规范事项,行政相对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相关材料,也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18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医疗机构资产评估报告编制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先行许可,行政相对人书面承诺一个月内补齐资产评估报告。 |
亳州、阜阳、安庆 |
19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编制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先行许可,行政相对人书面承诺一个月内补齐方案。 |
亳州、阜阳、安庆 |
20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设置方案编制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先行许可,行政相对人书面承诺一个月内补齐方案。 |
亳州、阜阳、安庆 |
21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 |
先行许可,行政相对人书面承诺开展放射诊疗时需佩戴个人剂量计,同时应于三个月内提交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合格报告。 |
亳州、阜阳、安庆 |
22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及防护检测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 |
先行许可,行政相对人书面承诺一个月内提交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及防护检测合格报告。 |
亳州、阜阳、安庆 |
23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竣工验收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 |
取消危害严重类《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前,由行政相对人组织5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的要求。 |
亳州、阜阳、安庆 |
24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 |
先行许可,行政相对人承诺一个月之内提交合格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危害严重类的需经专家评审)。 |
亳州、阜阳、安庆 |
25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涉水产品卫生安全评价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
申请延续涉水产品批件的,或者变更实际生产企业地址的,先行许可,行政相对人承诺一个月之内提交合格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
亳州、阜阳、安庆 |
26 |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 |
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审批 |
先行许可,行政相对人承诺一个月之内(期间企业不能销售相应产品)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 |
亳州、阜阳、安庆 |
27 |
省林业局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使用林地面积3公顷以下的(不含3公顷),只编制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使用林地面积3公顷以上的(含3公顷),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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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政府金融办) |
典当行法人股东出资能力证明 |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 |
转为规范事项,行政相对人可按要求自行提供证明材料,也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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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省能源局 (省煤炭工业办) |
能源投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 |
对申请中央政府投资补助、贴息和转贷的能源类投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投资计划)的建议 |
省能源局(省煤炭工业办)公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示范文本提供业务指引。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30 |
省药监局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检验 |
医疗器械注册审批 |
1.转为规范事项,行政相对人可按要求自行检验,也可委托中介机构检验; 2.省药监局在部门网站公布经办人联系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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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省药监局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依法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除外) |
医疗器械注册审批 |
省药监局在部门网站公布经办人联系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
|
32 |
省药监局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技术审评 |
医疗器械注册审批 |
1.省药监局对委托自贸试验区办理的技术审批事项加强业务指导;2.省药监局在部门网站公布经办人联系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
|
33 |
省药监局 |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
医疗器械注册审批 |
1.省药监局对委托自贸试验区办理的技术审批事项加强业务指导;2.省药监局在部门网站公布经办人联系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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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省药监局 |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企业生产环境检测(有特殊生产环节要求的) |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
省药监局在部门网站公布经办人联系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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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部审批事项(4项)
序号 |
原实施部门 |
事项名称 |
赋权形式 |
备注 |
联动创新区承接实施 |
1 |
省发展改革委 |
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认定 |
下放 |
片区形成申报方案直报省发展改革委。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2 |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
委托 |
片区组织申报、初审,并征求所在市发展改革、科技、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税务、海关部门意见后,推荐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3 |
省商务厅 |
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核 |
委托 |
片区初审后直报省商务厅。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4 |
省商务厅 |
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认定 |
委托 |
蚌埠片区初审转报。 |
亳州、阜阳、滁州、宣城、安庆 |
五、事中事后监管事项(34项)
序号 |
原实施部门 |
监管领域 |
监管事项 |
赋权形式 |
备注 |
联动创新区承接实施 |
1 |
省发展改革委 |
对违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开工建设或者未按照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对企业处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尚未开工建设的,撤销核准文件,处项目总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已经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
下放 |
限片区核准或备案的情形。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宣城、安庆 |
2 |
省发展改革委 |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照条例规定将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的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下放 |
限片区核准或备案的情形。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
3 |
省发展改革委 |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停产并恢复原状,对企业处项目总投资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下放 |
限片区核准或备案的情形。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
4 |
省发展改革委 |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以分拆项目、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核准、备案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准、备案,并给予警告。 |
下放 |
限片区核准或备案的情形。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
5 |
省发展改革委 |
对节约能源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下放 |
限片区出具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形。 |
|
6 |
省发展改革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下放 |
限片区出具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形。 |
|
|
7 |
省发展改革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生产、销售或者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下放 |
限片区出具节能审查意见的情形。 |
|
|
8 |
省司法厅 |
对律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需要给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行为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九)泄露国家秘密的。 |
委托 |
限片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形。 |
|
9 |
省司法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
委托 |
限片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形。 |
|
|
10 |
省司法厅 |
对律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需要给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行为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因违反本法规定,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情形的,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
委托 |
限片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形。 |
|
11 |
省司法厅 |
根据《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信件、钱物或者将通讯工具提供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
委托 |
限片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的情形。 |
|
|
12 |
省司法厅 |
对律师事务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需要给予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行为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二)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三)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四)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五)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六)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七)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八)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
委托 |
限片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情形。 |
|
13 |
省司法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因违反本法规定,在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业整顿处罚情形的,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委托 |
限片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情形。 |
|
|
14 |
省财政厅 |
对违反资产评估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评估专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可以责令停止从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从业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私自接受委托从事业务、收取费用的;(二)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事业务的;(三)采用欺骗、利诱、胁迫,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专业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四)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从事业务,或者冒用他人名义从事业务的;(五)签署本人未承办业务的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的;(六)索要、收受或者变相索要、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
下放 |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15 |
省财政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评估专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签署虚假评估报告的,责令停止从业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从业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终身不得从事评估业务。 |
下放 |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
16 |
省财政厅 |
对违反资产评估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评估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可以责令停业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开展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二)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或者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开展业务的;(三)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四)受理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业务的;(五)分别接受利益冲突双方的委托,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评估的;(六)出具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的;(七)未按本法规定的期限保存评估档案的;(八)聘用或者指定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的;(九)对本机构的评估专业人员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评估机构未按本法规定备案或者不符合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下放 |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17 |
省财政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评估机构违反本法规定,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责令停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下放 |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
18 |
省财政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业、责令停止从业以外处罚的,可以责令其停业或者停止从业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
下放 |
|
亳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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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
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有关行为的处罚 |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责令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下放 |
限片区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情形。 |
|
20 |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二)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三)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
下放 |
限片区颁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情形。 |
|
|
21 |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或者向购买人明示的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与实际能源消耗不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交付使用的房屋销售总额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下放 |
限片区颁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情形。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
22 |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
对企业违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行为的处罚 |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证书,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二)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
下放 |
限片区颁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情形。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23 |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下放 |
限片区颁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情形。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
24 |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降低资质等级,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下放 |
限片区颁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情形。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
25 |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下放 |
限片区颁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情形。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
26 |
省交通运输厅 |
对未经批准变更港口岸线使用功能等行为的处罚 |
根据《安徽省港口条例》,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变更港口岸线使用功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 |
下放 |
限片区颁发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的情形。 |
亳州、阜阳、马鞍山 |
27 |
省交通运输厅 |
根据《安徽省港口条例》,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依法办理港口岸线使用许可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 |
下放 |
限片区颁发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的情形。 |
亳州、阜阳、马鞍山 |
|
28 |
省交通运输厅 |
对未依法报送省级权限范围内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行为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建设单位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补办手续继续建设的,责令恢复原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下放 |
|
阜阳、马鞍山 |
29 |
省交通运输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报送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未通过审核,建设单位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恢复原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下放 |
|
阜阳、马鞍山 |
|
30 |
省商务厅 |
对违反《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处罚 |
根据《拍卖管理办法》,拍卖企业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并处以非法所得额一倍以上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委托人和买受人损失的,拍卖企业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
委托 |
限片区内备案或许可的情形。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31 |
省商务厅 |
根据《拍卖管理办法》,拍卖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拍卖前违规进行公告或展示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延期拍卖或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
委托 |
限片区内备案或许可的情形。 |
亳州、阜阳、马鞍山、安庆 |
|
32 |
省药监局 |
对违法取得或使用化妆品许可证件的处罚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在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时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不予行政许可,已经取得行政许可的,撤销行政许可,5年内不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相关许可申请,没收违法所得和已经生产、进口的化妆品;已经生产、进口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出租、出借或者转让化妆品许可证件的,予以收缴或者吊销,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委托 |
限片区颁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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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省药监局 |
对违法取得或使用化妆品许可证件的处罚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备案,3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该项备案,没收违法所得和已经生产、进口的化妆品;已经生产、进口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备案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其中,与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有关的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同时责令暂停销售、使用;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备案。取消备案后,仍然使用该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或者仍然上市销售、进口该普通化妆品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
委托 |
限片区办理备案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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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 |
对涉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吊销的处罚 |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接受他人委托印刷出版物,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印刷委托书、有关证明或者准印证,或者未将印刷委托书报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二)假冒或者盗用他人名义,印刷出版物的;(三)盗印他人出版物的;(四)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的;(五)征订、销售出版物的;(六)擅自将出版单位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七)未经批准,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全部运输出境的。 |
委托 |
限片区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形。 |
亳州、阜阳、马鞍山 |
备注:与事中事后监管事项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同步赋予设区的市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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