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2021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宣城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1年7月28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反馈至市政务公开办。
联系人:汪劲鹏,联系电话:13731917889。
2021年7月23日
宣城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宣城建设起步之年。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提升公开质量、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高质量政务公开,现提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工作,市政府网站建立专题,集中发布市级各类规划,归集整理各县市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规划,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政务新媒体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切实做到平等准入、开放有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依托政府网站开设专题,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新媒体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避免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做好政府能力提升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要求,建设“政府能力提升年”专题专栏,围绕“七比、七提升”要求,重点发布本地本单位相关政策措施、进展成效、典型案例等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着力“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为重点,聚焦实施重大战略平台建设工程、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实施补链固链强链工程、推进工业强市,实施创新型城市建设工程、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实施品质提升工程、强化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投资消费促进工程、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强农富民工程,推进乡村振兴,实施绿色发展转型工程,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宣城样板,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工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社会事业补短板工程、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实施平安宣城建设工程、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推进对企信息公开,聚焦“双招双引”,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向企业和人才送政策、送服务,助力打造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本链、人才链、政策链“多链协同”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为企业提供从招商到落地以及后期发展的“一条龙”政策服务。通过政务新媒体、手机客户端等渠道,向企业主动推送政策及解读信息,组织各地有针对性地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写字楼开展惠企政策集中公开,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企业、人才,以公开促进政策兑现。(责任单位:市“四送一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招商合作中心等,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二)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继续开展全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宣传推广先进做法。(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三)着力完善政策解读方式。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有条件的县级政府要依托“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四送一服”办、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依托政府网站建立集政策发布、解读、咨询、服务(兑现)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专栏,做好与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平台)的衔接,向公众和企业提供“一口对外、直通部门”的线上政策咨询服务。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配合形成以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为龙头,各地区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多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语言解读政策。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文件起草部门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多元化解读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四)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三、紧扣强基础固根基,进一步强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全面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年底前对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使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建立市级政策文件库,实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归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府政务新媒体中心,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继续做好市、县政府公报集中刊载本级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逐步做到施行前刊登和应登尽登。建立政府公报数据库,实现创刊以来刊登内容全部入库管理,提供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扩大政府公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政务新媒体中心,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要求,2021年底前,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我市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一个号码服务。构建涵盖电话、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等受理渠道的全市统一热线平台体系。健全12345热线考核监督机制,推动开展12345热线服务效能“好差评”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四、紧扣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
(一)提升基层各领域主动公开水平。认真落实国务院部门出台的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相应省级目录标准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市政府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对照省直部门跟踪评估要求,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对所承担领域的基层目录编制和实施工作及时调整完善,增强可操作性、实效性(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建立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政务公开考核评议等制度和工作流程(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县、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
(二)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县级政府年内要完成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推动基层政府依托“皖事通”平台等渠道,开设“皖事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三)发掘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经验。完成市、县两级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市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着力发掘基层政府推进各领域公开工作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在全市范围选择示范案例进行总结推广,每个领域示范案例不少于1个。(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五、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增强宗旨意识,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作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知情权。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地各部门要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部门联动,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各级各部门启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用章”,用于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办理和函询工作。实行依申请公开“登记制”,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有申请必登记、有登记必答复、有答复必归档。启动建设依申请公开数据库,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函询、办理情况全部入库管理。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案例和答复规范,开展座谈交流、会商研判,提升全市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度,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做好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六、紧扣抓保障促落实,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指导监督
(一)加强工作指导。密切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刊物、省《政务公开交流》报送优秀稿件。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继续开展市直单位政务公开轮训工作,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改进工作作风。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狠抓任务落实。市直各单位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重点工作,在本要点印发后一个月内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确保落实到位,市政务公开办汇总形成各单位任务清单并做好跟踪督办。各级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对2020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
(四)规范考核评估。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依法规范开展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严肃整治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苗头问题,有效防范廉政风险(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项评估,并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和年度考评工作,不断完善考核方法,注重过程监测和结果运用,按规定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扬。(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