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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委托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定,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部分行政执法权限委托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现按规定程序向社会予以公示。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