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交通运输厅、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共同编制的《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规范 第1部分:散杂货港口企业》《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规范 第2部分:油气化工港口企业》《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规范 第3部分:集装箱港口企业》3项省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该系列标准明确了散杂货、油气化工、集装箱等3类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的基本要求、评价程序、评价内容、评价结果以及评价评分表等内容,填补了我省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地方标准空缺。
该系列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利于指导港口企业规范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制度化、系统化,推动港口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提高港口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