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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证金清退工作安排,经我单位核查,有一个建设保证金未办理退还手续且无法与该联系人取得联系,现将内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起7个工作日(12月5日前)内,及时向我单位提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如公示期满仍无人办理认领,我单位将办理统一上缴国库工作。
1.缴款人姓名:陈佳铭 金额:伍万元整 缴款日期;2014年12月22日 未退还原因:无联系方式 拟处理方式:上缴国库。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