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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分内设部门职能调整的通知
宣开管办〔2024〕1号
管委会各部门、各街道、各直属企业、各驻区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经开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原由投资服务局管理的为企服务大厅划归营商环境促进局(自贸改革联动创新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投资协议履约监管及政策兑现初审工作由投资服务局负责,经济发展类惠企政策兑现初审工作仍由经济发展局承担。涉及政策兑现事项 (包括人才、招工、公租房等 )一律提交管委会主任办公会核准。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