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宛陵科创城打造成“长三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G60科创走廊协同创新平台、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创新发展平台、宣城创新要素集聚示范平台”,引领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乃至全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结合科创城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见附件)。现向广大相关企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联系经开区科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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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宛陵科创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政策解读
经开区科创中心
宛陵科创城管理服务中心
鉴于2021年8月24日经开区印发的《宣城宛陵科创城科技创新支持政策“黄金十条”》即将到期的现状。为更好开展宛陵科创城双招双引工作。今年7月,根据分管领导安排,结合经开区最新政策,经开区科创中心对《宣城宛陵科创城科技创新支持政策“黄金十条”》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宛陵科创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下称“若干政策”)”。现将《若干政策》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积极探索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宣城发展的具体路径,2017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西北侧建设宛陵科创城,主动承接合肥工业大学和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科技创新成果,同时大力招引国际国内大院大所大企业入驻发展,发挥宛陵科创城创新平台动能,大力发展四新经济,强化与宣城企业联合攻关、协同创新,实现科技创新要素加
宛陵科创城作为我市科技创新重点项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创新创业人才热切期盼。随着一期项目4栋研发楼已经开园(共9.5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室2万平方米;另4栋楼今年启动建设),需在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经开区实际,出台优惠政策,增强对大院大所大企业、高层次人才吸引力,鼓励吸纳科技创新人才入驻,切实支持科创城起好步,实现做大做强目标。
二、《若干政策》起草过程
依据2018年4月宛陵科创城建设指挥部第一次会议部署,宛陵科创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科技局开展了《若干政策》起草工作。2018年7月,办公室召开《若干政策(讨论稿)》第一次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拟入驻宛陵科创城研发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其后,先后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发达地区科创园区运营管理经验和招才引智政策,对《若干政策(讨论稿)》进行修改。2019年7月市政府43次常务会议讨论原则同意,要求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后印发。随后,办公室根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和G60科创走廊建设进展,又决定组织了两个调研组分赴南京、合肥、湖州、嘉兴等地调研,学习借鉴外地政策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修改。2020年4月23日时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宛陵科创城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张千水再次召开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对照国家、省、市创新政策和外地园区建设经验,对《若干政策(送审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因体制机制调整,政策没有及时出台。
随着宛陵科创城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在《若干政策(送审稿)》的基础上,结合经开区实际进行了调整修改,形成了《宣城宛陵科创城科技创新支持政策“黄金十条”》并经2021年第21次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于8月24日施行,试行期暂定1年。
政策实施一年以来,宛陵科创城双招双引成绩显著,入驻企业数量大幅度增加,但实施中也存在着部分条款与实际不符的现状。为此,抓住政策即将到期的现状,结合经开区最新政策,科创中心对《宣城宛陵科创城科技创新支持政策“黄金十条”》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支持宛陵科创城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下称“若干政策”)”。
三、工作目标
健全宛陵科创城扶持政策、支持宛陵科创城入驻单位,将宛陵科创城打造成“长三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G60科创走廊协同创新平台、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创新发展平台、宣城创新要素集聚示范平台”,引领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乃至全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四、《若干政策》的主要内容
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分别为:
1.设立基金。设立科创基金,首期到位1亿元,引进创投、风投等社会资本参与,构建母子基金体系,促进科技项目研发、孵化、科技成果转化。
2.财政奖补。5年内,科创城入驻单位年入库税收达到260元/平方米且研发类、软件类企业每年获取知识产权数量不少于1件的,按其对经开区经济贡献予以50%奖补,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公司予以80%奖补;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对经开区经济贡献予以100%奖补,每个单位不超过5人;对年入库税收高于1500元/平方米且入库税收总额高于300万元/年的二类总部,按其经济贡献予以奖励,具体是:年入库税收总额1000万元(含)以内部分,按其对经开区经济贡献予以60%奖补;1000万元-2500万元(含)以内部分,按其对经开区经济贡献予以70%奖补;2500万元以上部分按其对经开区经济贡献予以90%奖补。
3.房租补贴。3年内,对入驻单位达到财政奖补条件的,以先收后补方式,按照2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给予补贴,租赁建筑面积按照人均10平方米提供。软件类项目每个单位补贴面积200平方米;研发类项目每个单位补贴面积500平方米;二类总部补贴面积200平方米;一类总部补贴面积4000平方米。
3年后,入驻单位年入库税收达到1200元/平方米或年入库税收达到600元/平方米且比上一年增长10%以上(含10%),再延长一年房租补贴。补贴期限累计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4.人才补助。入驻科创城单位的人才享受《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宣办发[2021]21号)的有关补贴。
5.研发费用补助。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研发费用数据,给予相关入驻科创城单位2%补助。
6.大赛奖励。入驻单位参加国家、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总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优秀(胜)奖,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和3万元奖励;获得省级比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优秀(胜)奖,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1.5万元奖励;获得市级比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优秀(胜)奖,分别给予1.5万元、1万元和0.6万元奖励。
7.金融服务。对入驻科创城的研发类、软件类、一类总部企业,参照经开区A(甲)类企业标准,优先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享受开盛担保优惠费率;优先享受“科技贷”、“园区贷”、“亩均英雄贷”、“投贷联动”、“续贷过桥”等融资政策。
8.育引奖励。鼓励入驻单位申报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奖励的,给予其中50%的配套奖励。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引进项目至科创城并孵化培育成功落户在宣城经开区的,每1户新三板挂牌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运营单位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0.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达到限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9.配套补贴。3年内,入驻科创城单位获得市厅级(含)以上单位给予的奖励、大赛奖励、专利奖励,经审核认定的,给予项目引进的单位10%配套服务补贴。
10.引进上市公司、全国行业百强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与高校合作共建的科研院所、科技大市场运营机构、顶尖人才或紧缺人才等,可实行“一事一议”。
同时,政策还对项目入驻、政策兑现流程等进行了明确。
五、创新举措
完善宛陵科创城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为宛陵科创城入驻单位谋福利、促发展,单位业态主要是研发类、软件类、总部类和平台类项目。
六、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二是部门协作,严格检查。三是规范管理,严格监督。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咨询科室:宣城经开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宛陵科创城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63-262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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