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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公开存放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2 11:25 信息来源: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等规定,现就宣城经开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公开存放比选方案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宣城市区设立机构(或分支机构)且具备宣城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资格银行;每家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且须为宣城市内级别最高机构(或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二、比选指标

1.比选指标及评分标准

 

类别

分类名称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经营情况
(25分)

息费收入考核

25分

根据市财政2025年6月考核通报计算得分,第一名得25分,第二名得24分,第三名得23名,第四名得22名,第五名得21名,其余得15分。

由人民银行提供

利率水平
(25分)

存款收益率

25分

根据各银行存款报价计算得分,存款报价类型为一年期存款。投标行得分=本机构单项指标数值/所有参评银行在本指标中的最大值*分值。

附件1

对开发区信贷支持力度
(30分)

园区规上企业贷款余额

15分

根据截止2025年6月底投标行支持宣城经开区规上企业贷款余额和户数计算得分,其中:

(1)贷款余额8分,投标行得分=本机构指标数值/所有参评银行在本指标中的最大值*分值。

(2)户数7分,投标行得分=本机构指标数值/所有参评银行在本指标中的最大值*分值。

由人民银行提供

融资支持力度

15分

根据截止2025年6月底每家银行对宣城开发区属国有企业融资余额计算得分(含表外非信贷融资支持)。投标行得分=本机构指标数值/所有参评银行在本指标中的最大值*分值。

由经开区区属国有企业提供

服务水平能力评价(20分)

银行业务管理规范程度和服务能力

20分

根据投标行过往日常财政资金账户服务管理规范和服务合作能力情况,按0-20分予以评定,其中:财政专户管理水平5分,在经开区设置网点5分,开展园区贷业务合作5分,主动开展银企对接会业务情况5分。

 

2.存放银行。各商业银行根据以上评分细则,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排名第一名的商业银行作为当期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存放银行。

3.存放期限。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公开存放比选原则上每一年度进行一次。

4.存放形式。一律以大额存单方式存放,不得新开设财政专户账户。

二、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材料递交时间:各商业银行须在2025年9月19日9时前将附件1盖章密封后送达至指定地点。

2,材料递交地点: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酒大道66号)609室,联系电话:0563-2626896,监督电话:0563-2626507。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5年9月19日9时。

2.比选地点: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宣酒大道66号)608会议室,

四、其他

1.参与此次比选的银行机构需对其所提供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评审小组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银行3年内参与宣城经开区财政性资金存放的资格。已将该银行确定为财政性资金存放银行的,重新选择财政性资金存放银行且收回财政性资金。

2.此次比选属于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畴,同时其项目规模及预算也未达到政府采购的相关标准要求。此次比选为该项目的第二次比选流程,需特别说明的是,若在本次比选过程中,实际参与比选的家数少于三家,管委会将按照既定的招标程序与评标标准,正常推进评标及定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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