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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美科(安徽)汽车电驱有限公司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10 10:05 信息来源: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安美科(安徽)汽车电驱有限公司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3-2626753

地    址:宣城市投资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弋江大道与宝城路交叉口

建设单位:安美科(安徽)汽车电驱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江苏苏辰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年产EPS电机58万套、EOP电机120万套、空气悬挂系统压缩机13.545万套和空气悬挂系统5.1万套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50067.4万元,环保投资约20万元人民币。

1、废气

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过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焊烟净化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使排放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相关排放标准。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进入长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通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处置机构处置,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建立完整的管理台帐,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生活垃圾和含油抹布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区管委会文件,市城乡规划局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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