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安徽金鸿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8万套CPVC电力护套管及MPP电力管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3-2626753
地 址:宣城市投资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68万套CPVC电力护套管及MPP电力管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安徽精超风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
建设单位:安徽金鸿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年产68万套CPVC电力护套管及MPP电力管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约50万元人民币。
1、废气
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破碎进料粉尘和热熔废气等。项目中的投料、混料、进料以及粉碎粉尘通过集气装置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使排放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及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产生的热熔挤出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UV光氧和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使排放的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及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该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进入敬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通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
4、固废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和原料包装袋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进行资源化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灯管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处置机构处置,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建立完整的管理台帐,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区管委会文件,市城乡规划局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