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海峰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书报刊印刷、瓦楞纸包装盒彩印包装生产线项目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工作。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一、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2626753
三、通讯地址: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宣城海峰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书报刊印刷、瓦楞纸包装盒彩印包装生产线项目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拟验收公示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宣城海峰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书报刊印刷、瓦楞纸包装盒彩印包装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路9号
建设单位:宣城海峰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营运期的固废包括废墨盒(废硒鼓)、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显影液、水处理污泥、边角料、包装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包装废弃物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墨盒(废硒鼓)、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显影液、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由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已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目前已在该公司厂区东侧建设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
本项目基本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落实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拟同意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
三、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验收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