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安徽远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稳拌合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3-2626753
地 址:宣城市投资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水稳拌合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凤翠路以北、致和路以西、清流路以东、原北四路以南地块建设
建设单位:安徽远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石料、水泥等原辅材料生产,建设形成年产水稳拌合料20万吨的生产能力,项目不得有砂石破碎工艺。该项目为临时工程,为宣城市景临路二期(环山北路~铁山路)配套的临时搅拌站。项目总投资35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约68万元人民币。
1、废气
项目在运输、筛分、搅拌等过程中应全封闭,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使项目产生的粉尘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的特别排放限值及相关要求。厂区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地面清洁;通过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车辆管理,有效减轻废气影响。
2、废水
该项目车辆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由农户清运不外排。
3、噪声
项目通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
4、固废
,项目产生的集尘器粉尘、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进行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区管委会文件,市城乡规划局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