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宣城市广旭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3-2626753
地 址:宣城市投资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宣城特变电力设备有限公司2号空置厂房及配套设施进行建设
建设单位:宣城市广旭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组建印刷加工流水线,可年印刷600万平方米包装材料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41.6万元人民币。
1、废气
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印刷、晾干及压光工序有机废气和粘合废气等。印刷、晾干及压光和粘合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通过同一套UV光催化氧化设施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使排放的废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的“印刷与包装印刷行业”标准及表5中的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中印刷机及印刷设备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印刷设备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进入长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通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
4、固废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废金箔纸和成品废包装物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进行资源化利用;项目产生的废PS及CTP版、原辅材料废桶(袋)(油墨、润版液、洗车水、压光油、复膜胶、白乳胶废桶)、废橡皮布、废活性炭和生产废水压滤污泥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处置机构处置,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建立完整的管理台帐,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区管委会文件,市城乡规划局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