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预算源头关。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加强年初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公车购置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部门公用经费预算在上年基础上压减5%。
二是严把审核关。认真执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出国境费等财政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各单位会议费、培训费等项目开支;针对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全方位加强预算执行监控,促进经费规范合理使用,从根本上避免资金浪费、闲置等问题发生。
三是依法推进信息公开。依照《预算法》的规定,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并按要求附详细情况说明,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