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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城龙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12 09:45 信息来源:宣城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宣城龙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3-2626753

地    址:宣城市投资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路(原华坤机械土地及地块内)建设

建设单位:宣城龙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年产汽车底盘传动系统1.5亿件,汽车转向系统800万件,板件冲压件6000万件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约63.5万元人民币。

1、废气

项目喷漆使用低挥发性水性漆,不得使用油性漆。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抛丸粉尘、焊接烟尘、喷漆晾干间的有机废气和餐饮油烟。项目中抛丸机产生的粉尘通过抛丸机配套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净化器处理,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相关标准限值和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喷漆晾干间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蜂窝纸滤筒式过滤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尾气由15m高2#排气筒排放,使排放的废气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标准限值;项目中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装置,使排放的废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关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

项目无工业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的生活污水进入敬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通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

4、固废

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尘渣和废旧蜂窝纸及漆渣(水性漆)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进行资源化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切削液桶、废液压油桶、废机油桶和废水性漆桶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处置机构处置,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建立完整的管理台帐,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区管委会文件,市城乡规划局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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