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联合飞彩车辆有限公司迁址一期年产1500辆特种专用车项目配套建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调查和监测工作。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一、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2626753
三、通讯地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分局
安徽联合飞彩车辆有限公司迁址一期年产1500辆特种专用车项目配套建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拟验收公示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安徽联合飞彩车辆有限公司迁址一期年产1500辆特种专用车项目
建设地点: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华路28号
建设单位:安徽联合飞彩车辆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绿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措施(噪声、固体废物)落实情况
1、噪声污染防治方面
项目对噪声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了固定底盘、垫加减振材料等减震降噪措施,并对产噪设施进行车间密闭处理,减少噪声对周边影响。根据安徽绿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噪声检测报告表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
项目营运期的固废包括废油漆桶、废漆渣、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边角料、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废焊头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油漆桶、废漆渣、废机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由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处置,已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废边角料、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废焊头由芜湖环瑞商贸有限公司处置,已签订废旧物资回收服务合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本项目基本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落实了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拟同意该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
三、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验收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