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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城华科宣木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固体饮料及草本植物中药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09 09:45 信息来源:宣城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宣城华科宣木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固体饮料及草本植物中药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3-2626753

地    址:宣城市投资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固体饮料及草本植物中药袋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23-3-2号

建设单位:宣城华科宣木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增建年产1000吨固体饮料及草本植物中药袋项目

1、废气

项目主要在粉碎、拼配、混合制粒、筛检、挑剔碎袋等过程中产生废气。项目优化通风,在粉碎工序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吸收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2、废水

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敬亭圩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通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排放限。

4、固废

项目产生的杂质、残次品以及不合格包装箱和废包装袋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区管委会文件,市城乡规划局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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