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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城市康复专科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02 09:25 信息来源:宣城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宣城市康复专科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3-2626753

地    址:宣城市投资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宣城市康复专科医院项目

建设地点: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鸿越大道与清溪路交叉路口租赁华洋大厦1层、4层和6层建设

建设单位:宣城市康复专科医院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对租赁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改造面积36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医疗康复设备、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CT)、核磁共振成像仪(MIR)、直线加速器等,建成床位达120张的康复专科医院项目。

1、废气

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期间的臭气,项目产生的臭气应经过有效收集处理,使废气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同时加强危废暂存间废气的收集处理。

2、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水经一级强化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通过专用排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和周边小区生活污水混排。项目实验废水收集贮存后由有资质部门处理。

3、噪声

项目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临路一侧病房加装隔声窗,做到不影响周边小区正常生活。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沿道路侧执行4类标准),确保不扰民。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存贮执行《危险废物存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并满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中暂存场所的要求。医疗废物、实验废水、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置机构处置,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建立完整的管理台账,确保满足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文件,市城乡规划局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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