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安徽天神农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单旋翼农用直升无人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3-2626753
地 址:宣城市投资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单旋翼农用直升无人机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租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B17幢东面1-2层建设
建设单位:安徽天神农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组建无人机装配生产线,新建年生产2000台无人机项目。
1、废气
该项目无生产废气。
2、废水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地面保洁废水经隔油设施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长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通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并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按《报告表》要求,项目产生的加工边角料、零部件废包装物、包装固废等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隔油池废油脂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处置机构处置,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建立完整的管理台帐,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有关部门意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文件,市城乡规划局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