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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租售管理实施方案》(宣开管办〔2017〕16号)的规定,开发区2018年第二季度已经相关部门审查、审核符合条件的公租房申请对象共25户,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自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0日止。如发现以上申请对象不符《方案》规定的条件,申报不实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市开发区管委会反映或举报,联系电话:0563-2626902。
特此公示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
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