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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下午,开发区河长办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河中发现:清溪河2#支流约30米河道被侵占,现场了解情况是宛陵新语项目部为了方便施工,将土方推入河10米。开发区河长办立即联系区城管局、建设局,对该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理,要求施工单位在12小时内疏通河道,24小时内将河道内的人为堆积物清理完毕。
目前,河道堆积土方已全部清理完毕,行洪安全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