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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23 09:34 信息来源:安监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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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宣城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宣安办〔2018〕26号),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力促进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安排

(一)开发区安委办

1、营造氛围:从6月1日至30日,在学校、建筑工地、企业、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张贴“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制度”、“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常见职业病防治”等挂图,极力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2、隐患排查:以“打非、治违、抓责任”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线、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游乐设施、餐饮燃气等行业领域,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等形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3、教育培训组织企业深入开展安全学习交流,重点交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科技强安、“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六项机制”建设、隐患治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防护等内容,通过培训学习,经验分享,共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咨询服务:组织单位参加由市安办主办的“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

5、现场交流:选择若干企业,以召开安全生产现场办公会、督查会等方式,进一步帮助企业强化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解决处理现场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现场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为创造一个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提供保障。

(二)各成员单位组织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参加开发区安办组织活动的同时,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活动:

1、宣传教育活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三个办事处要在本单位门前等显耀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要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等方式,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氛围。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等“七进”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2、隐患排查活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对所监管的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排查工作要细致、全面,不留任何死角,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梳理分类,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事故警示教育: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围绕各自行业领域的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各生产经营企业组织活动

各企业除参加开发区安办和各成员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外,

1、积极宣传: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通过板报、专栏、标语、挂图、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动员广大职工投身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职工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觉性。

2、开展“反三违”和“零事故”活动:发动全体干部职工,从企业决策、中层管理到车间、班组、生产岗位,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开展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大排查,落实安全经费,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手段,集中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月”实现“零事故”。

3、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重点行业部门和所有高危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在6月份开展一次实战化应急演练,其他企业要制定方案,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策划

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准备,制定一套适合本部门、本单位、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便活动开展顺利有效。

(二)紧扣主题,精心组织

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突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挂图、标语、宣传教育、执法检查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要悬挂、张贴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的宣传横幅、标语和图片,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气氛。

(三)认真实施,突出实效

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当前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力求活动取得实效。要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大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四)抓住契机,营造氛围

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台,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全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开发区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之一,请各成员单位、各企业于7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至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开发区安监局 联系电话(传真):262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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