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网站首页 > 党务/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宣城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水性粘合剂研发基地(含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23 15:59 信息来源:宣城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宣城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锂离子电池水性粘合剂研发基地(含中试)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城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承担了锂离子电池水性粘合剂研发基地(含中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设单位于2017年12月6日在国家级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进行环评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宣城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水性粘合剂研发基地(含中试)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租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C4、C7栋厂房。拟建项目不仅可为水性粘合剂产品的规模化生产积累必要的工艺参数和条件,也可为客户提供小批量的产品,缩短认证周期。同时借助研发基地(含中试)平台,持续地对锂离子电池水性粘合剂进行研究和产品开发,以小试的研究和实验结果为基础,探索中试和规模化生产的工艺条件。

拟建项目中试生产线中试产品有3种,分别为BAP-S水性粘合剂、BAP-L水性粘合剂、BAP-G水性粘合剂:预计中试生产线生产锂离子电池水性粘合剂1200t/a,其中BAP-S水性粘合剂800t/a,BAP-L水性粘合剂200t/a,BAP-G水性粘合剂200t/a。

二、建设项目主要产污环节

(1)废气:研发实验室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苯乙烯、VOCs;中试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苯乙烯、VOCs。

(2)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研发实验室废水、保洁废水、空桶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外排废水。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循环水泵、风机等。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滤渣,废包装物,研发实验室废渣、废液,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研发实验室产生的苯乙烯、VOCs经冷凝器冷凝后,再通过纯水液封处理后使苯乙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VOCs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14)中相关标准限值后排放;中试过程中产生的苯乙烯、VOCs经冷凝器冷凝后,再通过纯水液封处理后使苯乙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VOCs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14)中相关标准限值后排放。

(2)水污染防治对策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就近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研发实验室废水、保洁废水经处理后与其它废水一起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周寒河。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进行厂房隔声,风机进、排风管安装消声器,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对策

危险废物经车间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

车间分区防渗,将车间废水收集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划分为特殊防治区,将生产车间、污水输送管沟、化学品储存场所分为重点防治区,其它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治区,避免拟建项目对地下水产生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对策

拟建项目使用的原辅料为苯乙烯、丙烯酸异辛酯、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叔丁酯、甲基丙烯酸月桂酯、甲基丙烯酰胺、单水氢氧化锂、十二烷基磺酸钠、过硫酸铵、聚乙烯醇等,根据判定,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化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及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拟建项目事故废水暂存拟依托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事故池,化学品储存区及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采用防渗措施处理,液体化学品储存区四周建设围堰、事故槽导流管、应急闸门等风险应急设施,控制环境风险在可接受水平。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宣城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区总体规划要求;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种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且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宣城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总

联系电话:18608624466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32662808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①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②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项目附近区域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③对本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项目区群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你对该项目的建设所持态度如何?②你认为对当地环境污染表现在哪方面?③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如何?④该项目的实施对生活质量的影响表现为哪方面?⑤对工程建设有何环保建议或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对该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自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意见。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五条。

 

 

宣城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