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正当其时、十分必要,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25日上午,应急管理中心邀请专家讲解学习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区内规上企业、部分建筑领域企业及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专家重点对安全生产法修改的42条条款(大约占原条款的1/3)进行讲解,一是贯彻新思想、新理念。二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三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四是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五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修改后《安全生产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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