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实施细则》(宣人才〔2021〕23号)文件规定,现将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公示如下:
企业赴市外招聘补贴申报情况公示
序号
单位名称
外出招聘地点
金额(元)
1
安徽辉隆集团辉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六盘水市
2000
2
安徽爱维迈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云南曲靖市、贵州遵义市
2000
3
安徽普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甘肃定西市、天水市
2000
4
安徽普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贵州六盘水市
1207
5
安徽欣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定西市、天水市
2000
6
宣城诺尔德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贵州六盘水市
1738.6
7
安徽锦晟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贵州六盘水市
2000
合计
12945.6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如发现以上申请对象不符合《细则》规定的条件,存在申报不实、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请在公示时间内向经开区管委会以书面形式反映或举报,联系电话:0563-2626923。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