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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炜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台汽车铝质暖风水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作者:宣城市生态分局 发布时间:2020-07-30 09:24 信息来源: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安徽炜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台汽车铝质暖风水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3-2626753

地    址:宣城市投资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台汽车铝质暖风水箱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春华路以南、极盛路以西地块

建设单位:安徽炜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宣城瑞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注塑机、折弯机、冲床、冲片机、扩口机、胀管机、钎焊机、制带生产线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300万台汽车铝质暖风水箱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340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约60万元人民币。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润滑油废气、注塑废气、金属粉尘、焊接烟尘和食堂油烟等。项目挥发性润滑油废气通过“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使排放的废气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使排放的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金属切割粉尘、焊接粉尘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3#排气筒)排放,使排放的粉尘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食堂油烟通过“集气+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使排放的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限值。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清洗废水和员工办公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一并排入宣城市长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防噪、减震、隔声措施和合理布局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处置机构处置,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并建立完整的管理台帐,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区管委会文件,市城乡规划局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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