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湖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讨薪纠纷案件。
5月6日,刘某等5人来到天湖司法所,申请调解他们与天湖一家口罩厂的劳资纠纷。司法所受理申请后,经过调查了解到,刘某等5人来自贵州省毕节市,今年4月经浙江省一家劳务公司介绍来到天湖口罩厂工作,几天前,工厂因人事安排解除了与他们的劳动关系,但未能支付劳动报酬。如今5人没有返乡路费,吃饭住宿也都成了问题。
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即来到该口罩厂,负责人表示,刘某等人的劳动报酬并不由工厂直接支付,而是工厂每月固定日期将劳动报酬支付给劳务公司,再由劳务公司与工人结算。刘某等人的报酬,需要等到15日才能和其他工人的报酬一并支付给劳务公司。负责人承诺会将刘某等人的劳动报酬按时支付给劳务公司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又联系了劳务公司,经过层层协商调解,最终达成了协议:劳务公司先行从刘某等5人的劳动报酬中预支每人500元作为返乡路费和近期的生活费用,剩余劳动报酬等到15日工厂将劳动报酬支付给劳务公司后,再由劳务公司发放给5人。刘某等5人拿到预支的报酬后,得以顺利返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