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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城华星外国语学校重建选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作者:宣城市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0-03-20 09:59 信息来源:宣城经开区管委会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宣城华星外国语学校重建选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3-2626753

地    址:宣城市投资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宣城华星外国语学校重建选址项目

建设地点: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宣酒大道以北、铜山路以西、秋实路以南

建设单位:宣城华星外国语学校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江西圣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风雨操场、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食堂以及道路、绿化以及相应的配套公共设施和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4033万元,环保投资170万元。

1、废气

项目实验室废气收集经吸附剂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管道至楼顶排放,废气排放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中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至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有关规定;垃圾收集点应合理布局、定期清运减轻对外环境的影响。

2、废水

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满足接管标准后排入长桥污水处理厂。

3、噪声

运营期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水泵房、风机房、配电房、中央空调主机等,设备用房安装隔声门窗,设备安装减振器,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公用设备设置单独设备房等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泔水油和厨余垃圾集中收集,由有资质部门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区管委会文件,市城乡规划局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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