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要求,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现将宣城市西部新城分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根据《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省级以上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皖环函[2019]403号)等文件要求,规划实施五年以上,且不涉及重大调整(修订的),规划编制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跟踪评价。宣城市西部新城分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西部新城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7年12月14日通过安徽省环保厅审查。四至范围为:东至太白西路、昭亭南路、宣泾路;西南至芜宣杭高速;北至龟灵路、敬亭山度假村,总用地面积17.26平方公里,规划实施已五年以上。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相关程序已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股份公司开展规划跟踪评价。
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工作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规划内容特点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
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工作程序: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以及回顾评价、规划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规划实施的实际环境影响,评估规划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研判规划实施是否对生态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规划后续实施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或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规划执行情况及产生的环境压力对比分析、区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环保措施有效性分析、园区存在环境问题解决方案及规划调整建议、公众意见调查。
三、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谢雪琴
电话:0563-2527003
地址: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四楼
四、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郑工
邮箱:1070440218@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范围及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布关于对规划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与环境保护有关的问题),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联系方式见第三、四条,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