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8〕1055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宣环办〔2020〕14号)文件,下达我区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共15.35816万元,要求该专项资金全部用于补助辖区内散煤污染治理费用和华星外国语学校天燃气锅炉改造项目。我局现将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宣城开发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分配分案
序号 |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名称 |
补助资金(万元) |
1 |
散煤污染治理项目 |
1.52816 |
2 |
华星外国语学校天燃气锅炉改造项目 |
13.83 |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