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开发区“河长制”区级河长和
区级河长牵头部门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各驻区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因开发区雇员制改革,经研究决定,现对开发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职责分工如下:
总 河 长 李 军(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总河长 姚正东(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一、清溪河区级河长 孙朝晖(开发区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区级总牵头部门为建设局(责任人:卢炼);分段责任主体为飞彩街道办事处、金坝街道办事处。其中:
1号支流牵头部门为城管执法大队(责任人:茆俊马);
2号支流牵头部门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责任人:张学彬);
3号支流牵头部门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人:杨宏亮);
4号支流牵头部门为规划分局(责任人:徐志宏);
5号支流牵头部门为国土分局(责任人:向希平);
关庙水库牵头部门为宣传部(文明创建发展中心)(责任人:周茂云)。
二、梅溪河区级河长 谢 彬(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区级总牵头部门为审计局(责任人:沈曙明);全段责任主体为飞彩街道办事处。
三、高桥河区级河长 张旗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区级总牵头部门为财政局(责任人:王军);全段责任主体为飞彩街道办事处。
四、长桥河(含西敬河)区级河长 姚正东(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区级总牵头部门为经济发展局(责任人:汤晓峰);分段责任主体为飞彩街道办事处、金坝街道办事处。
五、东干渠、北分干渠区级河长 余 红(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系统工会主席)
区级总牵头部门为征迁办(责任人:汪晓明);分段责任主体为飞彩街道办事处、金坝街道办事处。
“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卢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小武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胡晓任专职副主任。
开发区河长办
2019年7月22日